品质系统对生产的通用要求
一、生产和服务提供
(一)、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(7.5.1)
组织应策划并在受控条件下进行生产和服务提供。受控条件应包括:
a、获得表述产品特性的信息;
b、必要时,获得作业指导书;
c、使用适宜的设备;
d、获得和使用监视和测量装置;
e、实施监视和测量;
f、放行、交付和交付后活动的实施。
(二)、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(7.5.2)
当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输出不能由后续的监视或测量加以验证时,组织应对任何这样的过程实施确认。这包括公在产品使用或服务已交付之后问题才显现的过程。
组织应对这些过程作出安排,适用时包括:
a、为过程的评审和批准所规定的准则;
b、设备的认可和人员资格的鉴定;
c、使用特定的方法和程序;
d、记录的要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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